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日,为提高广大市民反奸防谍意识和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长沙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国家安全局及相关单位在长沙市内各高校、街道及社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制作并展出《反间谍法》相关条文展板,现场播放《反间谍法》的宣传片及宣传标语,并向市民分送《反间谍法漫画宣传册》等宣传资料,活动还特别将部分法律条文摘抄制作成书签赠送给市民,为长沙广大市民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国家安全知识和《反间谍法》的培训课。
学生观看《反间谍法》宣传片
分送《反间谍法》宣传资料
向长沙市民赠送的《反间谍法》宣传书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