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看好P2P,为其投资代言或变相站台已是屡见不鲜,任泉黄晓明李冰冰携手投资某P2P平台,无独有偶,近日刘晓庆500万入股P2P公司。 P2P行业迎来明星股东、上市公司注资,掀起一轮热闹。
而最近出台实施的广告法却横插一脚,给明星代言带来了沉重一击。新的《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随着网贷平台增信推广手段越来越多,人人都在高调增信,品牌进行曝光,增加注册与交易量,除了利用明星代言人,还配合浮夸的广告词来进行品牌宣传,从而加深投资者对于平台的印象。经常看到P2P平台在推广宣传的时候,采用“国家级”、“最安全”、“收益最高”等限制级广告词。而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后,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首个”等用语,一旦发现违规,将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史上最严广告法的出台对P2P行业有着正本清源、规范行业的积极推动意义,使得P2P网贷行业逐步迈入正规、合法化。此举势必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共建市场诚信,让消费者更透明地了解所投资的标的,以及平台所提供的服务。
小猪罐子CEO麦国强认为,追求客观、真实、透明才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最有效、最长久的宣传推广模式。在当前的监管治理下,P2P行业发展正在趋于理性,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洗牌也将加速开启,可以预计将有大批资质不符合要求、风控要求不过关的平台都会被淘汰出局,规范的运营能力和风控机制将成为未来P2P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监管政策愈加严格,经侦频频敲门,行业的准入门槛提高,就连行业广告也被限制,如果平台依然坚持动辄千万乃至上亿的粗放型烧钱推广模式,必然导致平台建设方面投入不足,不利于平台的长期发展,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整个行业后期拓宽利润空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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