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不断转变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和民主监督员的作用,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取得良好成效。
运用好两个监督提升公信力
引入监督参与自侦案件调查取证,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在自侦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引入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对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监督,以监督促进规范、推进公开、彰显公正。在办案过程中,邀请部分监督员参观审讯室、医疗室、同步录音录像机房,并现场监督审讯犯罪嫌疑人过程,主动接受对贯彻实施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及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这一举措得到人民监督员和民主监督员的一致肯定。
引入监督参与案件讨论评查,确保诉讼当事人权益。在针对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定期开展的“不捕、不诉、职务犯罪撤案案件”专项检查中,专门邀请监督员参与对案件的评查活动。同时,尝试将监督从案后评查向案前讨论延伸,通过监督对案件讨论定性的监督介入,更好地保证诉讼当事人权益。如在有的案件中在做出不捕决定前,邀请民主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讨论,到会监督员均发表了很好的监督意见,取到很好的监督效果。
引入监督参与律师接待,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新的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实施后,探索性地邀请监督员对律师、承办人交换意见进行监督、见证,将坚决贯彻实施新法的态度、举措置于监督之下。如在一起社会广为关注的拆迁引发的刑事案件中,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四名律师提出院方交换意见。院方在依法为其阅卷、复印、与承办人员交换意见提供服务支持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律师及当事人家属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整个过程都邀请监督员进行了监督,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还及时联系告知案件办理进度,为监督向后续诉讼环节延伸做好服务。
借助好两个监督提升影响力
邀请参与信访接待,帮助化解社会矛盾。创新举措,尝试在“检察长接待日”邀请监督员共同接待来访群众,通过监督员作为第三方的现场劝导,增强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的可接受度。如在接访期间,监督员和负责接待的副检察长认真倾听了来访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监督员和检察干警一道进行了现场解答,引导其按正当程序主张权利和诉求。来访人对监督员和检察机关的一致建议明显表现出更加理性的信服和认可。
邀请参与评庭议庭,督促提高执法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评庭议庭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参加案件庭审观摩、评议。通过观摩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质证、举证、法庭辩论的表现,对公诉人的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和仪表形象等行为展开评议,以此促进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在组织公开评庭议庭活动中,参加活动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如何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提升办案社会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实现了在加强外部监督群体了解检察工作的同时改进检察工作。
邀请参与检察宣传活动,共同推进法制宣传。在每年“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宣传活动中,邀请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到场指导活动开张并与检察干警一起接待来询群众,宣讲法律政策和检察工作。在去年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设立“实话实说”专门环节,邀请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结合自身与检察机关打交道的亲身经历,向参加活动100余名社区群众、学校师生讲述“检察故事”,赢得阵阵掌声,群众反映较之前检察宣传传统的“自说自话”模式效果更印象深刻。
(通讯员:刘世奋)
(责任编辑: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