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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盛解读:银行存管下的网贷行业

2015-09-06 16:48:1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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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盛公司互联网金融事业部统计消息,7月31日,央行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8月28日是这份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截止日。《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规定,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资金托管指的是网贷平台自身不参与交易过程中的资金流动,银行直接管理投资资金的去向和用途。详细说来就是P2P企业通过在商业银行开立一个专属对公结算账户,投资者的资金直接通过银行卡先汇总到该账户或公司指定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随后再由银行负责划转至借款人账户。这种资金管理方式,平台一般不能以转账或支付等方式对该账户资金进行挪动,从而实现对平台运营资金账户与平台自身的隔离与监管。托管银行为该账户资金提供定向支付管理服务,即是网贷平台的借款项目资金募集过程中,所有出借人的投资资金均直接进入平台在托管银行开设的对公结算专户。平台项目标资金额全部募集完成时,银行将依据托管协议约定的方式划拨该笔资金定向转入借款人账户,一旦借款标未能完成募集金额,银行将会自动退回出借人存入在该账户的所有投资资金。

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支付账户分为两大类:“综合账户”和“消费账户”。综合账户指“支付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的账户,消费账户指“支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 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这意味着,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准入门槛,加大用户获取成本。对大多数害怕麻烦的用户而言,未来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网络消费时,每日的累计消费金额总计不能超过5000元,每年则不能超过20万元,这势必波及各大电商平台。 

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还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这意味着,一旦照此执行,以后用户将无法再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向他人的银行账户转账。 

意见稿还对第三方支付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做出了限制: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一旦上述限制最终坐实,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无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 

这一规定将对不少从事网贷资金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造成冲击,不得不与银行洽谈合作,面临业务转型,而很多主流的网贷平台也比较敏锐,很早前就探听到风向,早早就布局由银行托管资金。

日益盛公司金融分析师指出,银行存管网贷平台资金,有助于规避行业风险,严管之下,网贷行业面临洗牌,不法平台将面临倒闭危机,可存活的平台可分成两类:一是国企、上市公司或有实力风投雄厚背景的企业;另一类是在细分市场具备足够优势的企业。事实上,监管层出台政策的目的不是想淘汰而是要规范网贷行业的发展,引导网贷行业在小微、“三农”融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促进经济发展。随着监管边界的明晰,P2P将彻底告别‘灰色地带’,平台担忧、投资者疑虑、上市门槛等问题将迎刃而解,行业发展将更具活力。

(责任编辑: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