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已经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与现行的广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涉及面广,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等多个方面。
广告推广是营销计划中非常重要的步骤,广告推广效果的好坏甚至影响到整个营销计划以及公司品牌宣传的成功。本文针对新出台的《广告法》细则,分析解读互联网金融等相关行业在今后对外宣传和推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迅速做出广告策略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一,“国家级”、“最高级”等极限词被限制使用。
很多品牌很大程度靠有噱头,有创意的广告词修饰,对于现在流行的P2P网贷行业来讲,要想提高平台知名度自然也离不开广告词。常见的P2P网贷宣传广告词有全国第一家(修饰词)P2P平台,例如:某网贷平台标榜自己是国内第一家国际化的P2P网贷理财平台。运用极限词进行宣传在行业内屡见不鲜,包括国内一线P2P平台都曾经触雷,踩线。
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后,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等极限词用语。一旦发现使用极限词,将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明星代言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今年6月,某国际知名钢琴家在某网贷平台“峰汇”暨互联网+金融+新能源+音乐跨界盛典的现场正式签约担任其品牌形象代言人,并献上钢琴独奏会等表演。然而,就在今年4月,该国际钢琴家就已经为另一家网贷平台背书代言。由同一个明星同时给两家网贷平台担任代言人的情况,在网贷行业实属少见。
目前,有的网贷平台为了在千篇一律的平台中独树一帜,在宣传和推广中求新,通过与明星的合作代言,在平台宣传上大做文章,更是打出“有明星,更安心”的口号。新《广告法》出台后,想借助明星的名气来宣传的网贷平台可能需要谨慎了。另外,明星代言网贷平台是需要确切的使用和购买过该平台的理财产品,不然是明确违反《广告法》的条例。
第三,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词语不得出现在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中。
P2P网贷行业在品牌推广和宣传过程中,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大众投资者加深对平台的印象,从而增加理财产品的销量和平台的影响力。大多数P2P网贷公司喜欢在广告词上做创意和宣传,通过事件营销等噱头搭配引人注目的广告词,增强营销和宣传的效果。一般在P2P平台的广告词中出现频率较多的分别是:“零风险”,“100%本息保障”等词语。“零风险”这个词语在P2P行业已经成为了大街货,谁都可以拿来为自己平台做信用背书。而“100%本息保障”更是各家网贷平台宣传必备词,仿佛没有这个词,就会变成了行业中的短板,无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新广告法出台后,明确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看来新《广告法》的出台,超过九成的文案需要加班加点给宣传文案做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的确是一件令品牌宣传部头痛的事情。恒富在线CEO龙艺佳表示:新《广告法》的实施,有助于公平市场次序,让消费者更透明的了解所购买的产品及服务,共建市场诚信。史上最严广告法的出台,对于P2P行业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P2P平台按新广告法进行宣传调整,那些游走在红线边缘的平台将会被淘汰。平台需要对投资人负责,做投资者眼中透明,安全,合法合规的网贷平台。
P2P网贷利用明星代言人,浮夸的广告词来进行品牌宣传,加深投资者对于平台的印象,无可厚非。同时,这也是新《广告法》出台前,平台惯用的推广手法。而正是因为这种推广策略,让很多实力一般的平台迅速崛起。但是对于投资者而言,安全性、收益高以及信誉保证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恒富在线CEO龙艺佳认为:P2P网贷广告词可以很好的提高知名度,但是要适可而止。企业做到广告词与事实相符才是品牌得以延续的法宝。相信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对今后网贷平台的推广和宣传会有正本清源的作用。而那些产品优质、风控实力强、实力雄厚的P2P平台将会迅速崛起,依靠自身实力雄踞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金字塔尖。
龙艺佳:最严广告法出台,超九成P2P平台急需整改
2015-09-06 11:09:51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