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干部起着导向作用、鞭策作用和激励作用,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大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小到一个单位的兴衰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发展,不是靠口号喊出来的,一定是通过干部群众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努力拼搏得来的。
坚持“事人”相结合,找到了干部管理的抓手。不仅做到了以考核促干事、以考核促发展,而且有效解决了议人与议事“两张皮”、干部与干事“两码事”的问题,避免了以官评官、以票评官、以考评官而造成的对干部评价的片面性。
坚持“上下”相结合,明确了干部任免的尺度。以公正、明确、结合的“尺度”来评价干部、衡量班子,紧紧盯住“不胜任、不适应、不廉洁”的干部,在推动干部“能下”上取得了突破,发挥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推动作用。
坚持“官民”相结合,拓宽了干部监督的渠道。我们扩大群众参与,开展社会评估,以“民声”决定“政声”,实现了由组织评价向社会评价、由封闭评价向开放评价的转变,实现了“官评”与“民评”相结合、党内与党外相结合,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坚持“对上对下”相结合,强化了干部绩效的导向。我们党没有自身特殊的利益,我们讲“党的利益”,实质上是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一个领导干部既“对上负责”、对组织负责,又“对下负责”、对群众负责,从本质上说是一致的、是结合的,结合在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中。只有“绩为民所考”,才能“权为民所用”。(文\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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