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要带头反对庸俗的“平衡之风”,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敢于输送正能量,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底气和硬气。要始终手握“天平”,以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为“底座”,坚持论德才、凭实绩、依公论说话,努力把口碑好、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衡量出来、筛选出来,真正让选人用人工作经得起干部群众的质疑和“叫板”。(中国组织人事报)
要公平公道对待干部,公平公道选拔干部,公平公道使用干部,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良好的用人风气,以实际行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评判。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公平公道选人用人的重要性,在组织建设方面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好。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不干不行,不好好干不行,干不出成绩的也不行”的正确导向,为干部退出机制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要出以公心。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当成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公平做事、公正做人。坚持“公平”是工作态度问题,就是要一视同仁,不搞亲亲疏疏,不搞“小圈子”,客观对待每一位同志;坚持“公道”是工作标准问题,就是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省会现代化建设事业上来。
要严守纪律。组织部门的同志要在生活纪律、作风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有更高标准,在约束自己、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等方面有更高要求,以实际行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要立足于强约束。一视同仁,按法规、按制度管人办事,是组织部门的重要责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违反《条例》必须严查,不能“缩水”、更不能“放水”。否则,“一处松弛百处懈”,规矩就容易成为“稻草人”。严要立足于守纪律。(文\王宇)
(责任编辑: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