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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好“诫勉谈话”作用

2015-08-31 09:11:15来源:

诫勉谈话是党组织对犯有错误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的告诫与警示。对犯错误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是组织部门加强干部监督、教育的有效方式。如何对犯错误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笔者认为,应着重把握好以下三大关系。

一是掌握政策,一分为二,处理好主流与支流的关系。受到诫勉谈话的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上主流是好的,因此,应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准确评定诫勉干部的是非功过。一方面要防止因自己的好恶而放大诫勉对象的缺点和错误,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过于宽容,使诫勉对象错过受教育的机会。谈话时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政策要明。实施诫勉之前,代表组织谈话者应熟练掌握有关政策界限,做到有理有据,主动出击。二是信息要准。要全面准确掌握诫勉对象的有关情况,重点了解其成为诫勉对象的原因,从思想、工作、作风、知识、能力、成长经历等方面深入和辩证地分析其犯错误的根源和性质。三是方案要细。要制定谈话的方案和策略,选好突破口,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宣传党纪政纪,因势利导,讲究策略,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

二是把握时机,情理交融,处理好情与理的关系。恰当选择诫勉时机,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何选择诫勉时机?我个人认为,一要注意及时性。在群众对某个干部意见大,他已经无法推动工作时,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这时,诫勉对象容易接受教育,诫勉效果明显。二要注意保密性。注意选择诫勉地点,对谈话内容要保密,以免影响诫勉对象的威信。三要注意严肃性。诫勉谈话是代表一级组织对诫勉对象进行的正式谈话,因此要严肃认真。它既不同于司法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又不同于师生之间的谆谆教诲,其基本要求是语义严肃,语气庄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谈话一般要求有两个人参加,并对诫勉过程作好记录。在实施谈话时,要处理好情与理的关系。一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诫勉对象在接受诫勉时心态各异,要针对诫勉对象不同的个性、不同的心理状态,选择恰当的谈话方式,做到寓理于情,防止空洞说教,以势压人。二要以诚相待,平等交流。要进行换位思考,允许对方陈述事实,耐心听其辩解,要全面看问题,不纠缠细枝末节。这不仅是出于对诫勉对象的尊重,更重要的是防止因谈话者掌握信息不准而发生误判。

三是指明方向,激励自新,处理好诫与勉的关系。诫勉的目的是促使诫勉对象改过自新,推进工作和事业的发展。因此,对诫勉对象谈话时要处理好诫与勉的关系。诫是为了勉。在对诫勉对象进行严格批评教育的基础上,重要的是引导诫勉对象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前进方向。为此,要对诫勉对象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给予指导,使之感受到组织的关爱,进而从过错中醒悟过来,从失败中振作起来,从困境中解脱出来,放下包袱,调整心态,消除心理障碍,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完善自我,把工作做得更好。(文\屈辉)

(责任编辑: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