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民日报微信公号曝光“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以来,许多在生活中被要求开具的“奇葩证明”相继被群众扒出并见诸报端、网络,公众反响强烈,纷纷表达了对“奇葩证明”的批评和无奈。如此环境下,8月22日,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作为落实“简政”要求、回应群众期望的具体措施,这次公安部门坚决对“奇葩证明”说“不”无疑是值得肯定的,至少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的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因循守旧行政模式的弊端进行着自我革除,一方面可以倒逼“奇葩证明”寿终正寝;另一方面,无疑为公安部门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减轻了不少压力。
然而,值得肯定的同时,也迅速引发了公众的担忧:“奇葩证明”不能仅仅止于“公安不开”,显然“公安不开”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究其原因,还得从这些看似荒唐滑稽的证明的产生说起。有评论文章指出,一些看起来简单明了、顺理成章的人之常情,为什么非要以书面证明的求证方式使事情变得复杂繁琐,舆论普遍认为“信任感”与“责任心”缺失当属其生存发展的背景土壤。
《法制时报》刊文称,“无证明,不存在”的行政管理手段,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服务主体与客体的倒挂,要求个人提供诸多证明才能获得某种服务,其目的往往是让服务部门免除了信息筛查成本和后续的责任承担风险,是以个人的“多劳”来换取行政部门的懒政惰政“永逸”。它未能站在服务对象的位置来思考行政作为,根本上是一种行政本位与权力本位意识。另外,有专业人士表示,屡屡出现“奇葩证明”的原因,无疑是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迟迟不能打破:管理部门各自为政,信息无法共享,就只能靠着各种“证明”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证明”的内容是否准确就显得无关紧要了,由此催生出各种看似“奇葩”的证明。
身处信息时代,充分运用先进科技,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无疑是减少“奇葩证明”,让百姓少跑腿、好办事的重要路径之一。然而,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其久呼而不至并不是因为技术难题,而是一些部门对“证明”背后的权力和利益仍有留恋。根本的对治之举,仍是我国现阶段正大力推进实施的权力清单制度。《人民日报》在刊发的《关注改革“最后一公里”·聚焦社区治理》相关专题报道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证明不了什么的“奇葩证明”一方面是因为审批事项太多;另一方面是由于相关部门推诿扯皮。“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结合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事项进行梳理,能免的就免、能简的就简,从源头上减少对证明的需求。”
“奇葩证明”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政府职能部门为民意识缺乏的思维短板和固守旧有模式的行政之弊。走出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尴尬怪圈,需要致力于简政放权,构建起现代化公共治理体系,也须致力于诚实守信的信用与责任社会,为政府“简政”和百姓“减证”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也需要“让数据多跑路”的技术性信息融合,将现代信息化手段应用于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践,使百姓不再为一纸“奇葩证明”跑断腿。(文/周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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