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首都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的通告
2015年,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的考核验收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指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在推动首都双拥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全国双拥办新修订的《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我市有关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展了首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奖评选活动。按照工作安排,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双拥办和驻京部队,自下而上开展了双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评比推荐工作。截至目前,共推荐首都双拥模范单位200个(其中地方140个,军队60个),首都双拥模范个人300名(其中地方210名,军队90名),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决定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自2015年7月1日起至7月5日止。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有效监督。如对上述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欢迎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人:杨树旺 梁 光
电话:65395130 65395127
传真:65395134
邮箱:beijingshuangyong@163.com
北京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