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第七轮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驻青部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的要求,深入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军政军民团结,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双拥工作不断深入持续发展,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近期命名表彰一批省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模范单位。经各地各部队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拟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模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5年8月19日至23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城(县)和单位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多杰才让、谢军
联系电话:0971-6105136、6114813
电子邮件:qhmzxj@163.com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60号省双拥办
邮政编码:810008
附件:拟命名表彰的省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模范单位名单
青海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
拟命名的双拥模范城(县)(21个)
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乐都区、民和县、平安区、德令哈市、格尔木市、都兰县、门源县、祁连县、海晏县、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仁县、玉树市、班玛县
拟表彰的拥军优属模范单位(26个)
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省军转办、省民政厅、西宁市委组织部、西宁市交通局、城北区人民政府、湟中县人民政府、共青团乐都区委、民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海西州委办公室、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都兰县察汗乌苏镇新华街社区居委会、海北州委办公室、刚察县政府、曲麻莱县委办公室、格尔木公路总段、西宁市民政局、海东市民政局、海北州民政局、兴海县民政局、贵南县民政局、泽库县民政局、玛沁县民政局
拟表彰的拥政爱民模范单位(26个)
玛沁县人民武装部、格尔木市人民武装部、同德县人民武装部、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武装部、省军区玉树独立骑兵连、解放军68710部队、解放军96361部队、解放军96367部队、解放军62201部队、解放军62214部队、解放军68062部队、解放军93987部队、解放军第二十二医院、解放军第四医院、省公安消防总队、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玉树州公安消防支队、省公安消防总队医院、海东市公安消防支队循化大队、武警青海省总队第一支队、武警青海省总队西宁市支队、武警青海省总队海东市支队、武警青海省总队黄南藏族自治州支队、武警青海省总队玉树藏族自治州支队、武警青海省总队医院、武警青海省边防总队勤务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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