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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市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的试行意见

2020-01-22 18:39:00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军休干部为中心,创新服务方式,着力共享发展,形成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服务管理质量,确保军休干部待遇全面落实,现就推进本市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六个老有”总目标,推行“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购买服务、资源共享”的服务管理新模式,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多元化需求。鼓励军休干部融入社区,激发军休干部奉献社会热情,为社会建设发展增添正能量。

(二)工作目标

将军休服务融入本市为老服务体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上海特点的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运行体系,改善因军休机构人力资源不充沛、专业能力不健全形成的工作局限,促进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要按照“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普惠加优待”原则开展工作。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充分调查了解军休干部社会化需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依托社会资源和相关政策,为军休干部提供社会化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与社区党建融合

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军休干部工作各方面。社区要掌握辖区内军休干部及军休干部中党员的基本信息,将军休干部纳入“关爱功臣”、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关爱范围,主动关心关爱军休干部。要通过在公共场所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常态化宣传,彰显军休干部的光辉历史、精神风范和社会价值,培树军休干部身份自豪意识,打造尊崇军休干部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增强军休干部的获得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军休机构要加强与社区的信息交流互通,通过开展共建、联建等,主动将军休干部信息告知其居住地所属社区,积极鼓励并协助军休干部到其所属社区报到;要把军休干部在社区享受关爱的情况作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积极鼓励军休干部发挥自身专长,为社区建设作出贡献。

(二)融入社区为老服务体系

机构要加强与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的联系,充分利用本市养老服务的资源,发挥智能养老顾问作用,及时将为老服务信息提供给有需求的军休干部;社区要优先向军休干部提供助餐、托老所日间照料、长者照护之家、低龄老人和高龄老人结对关爱的“老伙伴计划”等服务,在综合规划助餐、托老等为老服务点的布局时,要优先考虑军休干部相对集中居住区域。要帮助有需求的失能军休干部及时办理长期护理保险。

(三)借力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机构、社区要加强合作,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家电维修等家庭日常生活社会服务机构的优质资源信息整合后,提供给有需求的军休干部。此外,充分利用街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法律服务联络点,为军休干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军休干部的角色回归、政治需要、心理关怀等特殊心理需求,可以组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军休干部提供精神慰籍。

(四)建立机构养老服务对接渠道

要积极对有机构养老需求的军休干部提供帮助。对选择入住户籍所在地的保基本类养老机构的孤老、独居、失能、失智、高龄的军休干部,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入住。对选择入住社会养老机构的军休干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机构沟通,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协助联系,为军休干部入住提供便利。

(五)共建社区医疗服务通道

通过与区级中心医院、合作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共建,为军休干部就诊、转诊、体检等提供便利,引导和帮助有需要的军休干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军休干部居住相对集中区域,有条件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可提供房屋给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综合性医院前置医疗点,为军休干部提供日常医疗保健、常见疾病诊疗、慢性疾病控制、健康档案管理和提供保健咨询服务。

(六)构建终身教育服务网络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设施,通过与市、区老年大学合作等方式,在军休机构内开设教学点,将军休干部老年教育融入全市老年教育范畴,共享课程资源、师资资源和网络资源等,所有教学点面向全市军休干部开放,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就近参加终身教育,满足军休干部精神文化需求,切实提升军休干部文化养老品质,确保军休干部“老有所学”。

(七)搭建老有所为服务平台

积极倡导军休干部“走出庭院,融入社区”。充分运用军休干部的政治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组织老战士讲师团、开展青少年教育和帮困助学、举办医疗咨询、保健讲座和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等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作贡献。同时积极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区居民自治事务以及参加社区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激发军休干部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热情,强化社会认同。

(八)共享军休机构优质资源

按照推进新时代军休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充分利用好军休机构现有的优质资源,如设施资源优势、教育资源优势、工休人员人才资源优势等,调动工休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主动与社区居民共治共享共建,共同为创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三、供给方式

(一)通过共建等方式提供优质服务

通过与社区、医院、金融、院校等社会单位开展共建等形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助餐、助医、金融安全知识防范等方面的优先、优质服务以及志愿为老服务等。

(二)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专业服务

积极研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专业社会组织、机构等签订合作服务协议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三)运用社会工作理念提供针对性服务

构建以服务管理机构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多方联动、市场运作的,以公共服务为先导、社工服务为依托、专业服务为支撑、志愿服务为补充的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整合现有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积极发挥大数据的功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医疗服务等各类综合信息平台,根据军休干部养老、医疗、家政、旅游等各种社会化服务需求,为军休干部提供更丰富、更便捷、更智能的信息化服务,实现军休服务资源供给与需求的合理配置。

四、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是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补充与完善,是满足军休干部多元化需求的重要手段。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动力度,要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的重要考核内容,同部署、同推进。

(二)加大资金保障

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军休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军休干部社会化服务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为推进军休干部社会化服务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同时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强化跟踪管理与绩效评估,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将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纳入对街镇和军休机构年度重工作评估内容,通过实行定期检查评估、工作情况通报、推广先进经验、督导整改等方式,推动服务保障任务落实。对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