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残疾军人医疗待遇水平,落实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晋江市1-6及残疾军人纳入长护险试点工作参保范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逐步构建“公费医疗+购买服务+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协同互补医疗模式,为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开新局、起好步。
军休人员居家接受专业护理服务
摸清底数。开通运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做好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工作,精确识别纳入系统的特别困难退役军人138人,其中1-6级残疾军人25人。
纳入“长护险”。探索建立失能退役军人专业护理供养机制,将全市137名1-6级残疾军人纳入“长护险”试点工作参保范围,对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补助。经评定后,已有4名失能退役军人居家享受10次/月的专业护理服务。
购买商业险。为残疾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购买扶贫救助保险,量身定做商业保险服务项目,涵盖意外残疾、重大疾病、意外身故、医疗保险,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医疗保障机制。
精准施策。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针对困难诉求分类施策,从走访慰问、物质关怀、慈善帮扶、法律援助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帮助。(晋江市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