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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如鱼似水融 客都双拥情意浓

2015-09-16 10:25:48来源: 梅州日报
梅州,著名的革命老区,是叶剑英元帅的故乡。

梅州,著名的革命老区,是叶剑英元帅的故乡。土地革命时期,梅州作为中央的革命根据地即原中央苏区,为革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与巨大的牺牲。同时,梅州不仅是军事斗争的战略要地,更是一块双拥的热土,具有光荣的双拥传统,曾在2001、2004、2008和2011年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

2012年2月,梅州市首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殊荣。兴奋之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却清醒地认识到:“荣誉只能代表过去。要使双拥工作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则必须在新的起点上,以更大的热情、更大的力度推进双拥工作不断进步,传承梅州‘红色基因’。”

目标明确、坚强有力地组织领导构筑长效机制

有着悠久双拥传统的梅州市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本市的“一把手”工程,建立并优化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和军方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领导小组。梅州市市委书记黄强在出任梅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任职大会上强调,强化融合意识,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双拥创建力度,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

梅州市双拥办将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和具体时间,在实际工作中突出两个重点:军民共建和谐社会和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完善党委议军制度、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市双拥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每年为驻梅部队基层连队办一件实事制度等三项制度;市和各县(市、区)都落实了双拥编制,双拥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落实了军地合署办公,完善了双拥工作体系。在首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殊荣后,市委市政府一鼓作气锁定了一个新目标——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并将“再次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还制定了《梅州市2012—2015年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及其他一系列双拥工作规章制度;开展文化拥军、智力拥军、法律拥军、民企拥军四项活动;重视军队建设投入,自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共拨款8215.8万

元解决部队建设,先后为部队新建、扩建解决土地415.7亩,修建“八一”大道等道路3条;在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乘坐公交车游览旅游景点等方面制定并落实了优先优惠政策;投入3147.8万元加强光荣院、军休所、军供站、复退医院等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特别是加大在光荣院上的建设投入更是成为全省的一个亮点;市及各县(市、区)都建立健全复退军人服务管理机构为复退军人解决困难。

黄强书记在今年1月份梅州军分区召开的党委四届二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着重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各级党委政府要全力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真正使驻军满意、优抚对象满意、人民群众满意,让双拥之花始终娇艳地盛开在这片红色土地上。

再穷不穷子弟兵、再苦不苦优抚对象

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施工眼部受伤致残的杨金营,原先一家三口居住在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房子里,生活环境极差。在梅江区开展的“爱心献功臣”行动中,该区财政出资为其购买了1套2居室楼房,帮助杨金营一家彻底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和他一样面临住房困难的黄志宏、张志高和陈沈华等复退军人,也在该区的帮助下对旧房进行了维修改造。“党委政府对伤残军人非常关心,这让我们心里感觉到无比温暖!”杨金营满含热泪,激动不已。

“再穷不穷子弟兵、再苦不苦优抚对象”,这是梅州对子弟兵和优抚对象的真挚承诺。梅州市始终坚持把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双拥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坚持从解决广大官兵最迫切需求出发,从有限财力中拨付资金保障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以实际行动解决驻军和优抚对象的后顾之忧。

不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2012年以来,梅州市曾先后3次调整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其标准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以梅江区为例,2014年,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9220元,对比2011年增加了3600元,增长了64.1%;烈士家属抚恤金,城镇每人每月2015元、农村每人每月1591元,提高了679元和771元,分别达到省规定标准的150.8%和194%。

积极推进转业、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的安置改革。对军队转业干部依据军龄、职务、贡献等情况,实行量化积分、自主择岗,对正团以上转业干部安置相应职位,副团以下转业干部绝大多数安置机关和事业单位;对企业下岗军

转干部全部按政策规定给予定补;对城镇退役士兵采用“就业安置、扶持安置、自谋职业、经济补偿”相结合的办法,并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爱屋及乌,让军队没有后顾之忧!”梅州市坚持每年拿出10个机动编制对驻军随军家属进行安置,对待业的随军家属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的待业生活补助,同时对驻军随军家属加强岗前培训,不断提高岗位竞争能力;对驻军子女入学继续坚持不进行电脑派位的政策,按实际入学数接收,不收取任何名义的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

重视解决“三难”问题。梅州市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制定了《梅州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共投入资金713.6万元为全市抚恤优待对象办理了农村统保;为413户重点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住房;帮助1246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难问题;同时积极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

同频共振的军民共建丰富双拥内涵

一座座“双拥楼”、一条条“双拥路”、一片片“双拥林”,以及“拥军公交线”“双拥一条街”等遍及梅州城乡,随处可见。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拥文化建设,共投入648万元在城区、车站等繁华地段设置巨幅双拥和国防教育广告牌78块,还筹资3.51多亿元在全市新建和修缮了20多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著名的有叶剑英纪念园、“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纪念园等,以此传承梅州红色基因。与此同时,各类形式多样的拥军活动层出不穷,引领构建双拥文化。五华县把二月份定为“双拥宣传活动月”,广泛深入宣传双拥工作,并在全县开展“国防教育知识竞赛”活动;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全市各县(市、区)都举办双拥文艺晚会、军民联欢晚会等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书记、市长参与并主持召开大型军政座谈会,共叙鱼水情谊,共商双拥大计。

地方各机关单位依据自身优势开展各类拥军活动。市妇联联合梅州军分区、96169部队组织了“幸福双拥·情定军营”军地未婚青年联谊活动,为军地130多名适龄青年搭建了共叙友情、收获爱情的平台;市民政局与梅州边检站结对共建,为“爱民固边模范边检站”活动锦上添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多家企业,分别于2014年7月31日和10月1日,专场组织了“退伍军人招聘会”和“96169部队随军家属招聘会”。市委市政府还通过宣传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参与双拥共建活动,扩大双拥共建阵容,目前全市军民共建单位已有97个,其中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开展共建的有37个,有85个被县以上单位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为了报答人民的鱼水深情,驻梅部队官兵始终牢记人民军队宗旨,视人民为父母,把梅州当故乡。在重大灾难来临时,始终冲在最前线,为人民遮风挡雨。据统计,2012年以来驻梅部队共出动官兵38000多人次,车辆1800多台次参加抢险救灾和支援地方重点项目建设,抢救和疏散群众11300多人次,扑灭山火21场次,保护森林资源3526万亩,挽回经济损失5.3亿元,捐款433.6万元,义务献血31.5万毫升,军训学生61000多人次,培养经警和消防人员3270人次,积极配合公安执勤、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建设富庶美丽和谐幸福梅州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自2012年以来,驻梅部队有组织、有计划地参与“森林围城”、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结对帮扶工作。梅州军分区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并协调驻梅部队筹措资金386万元援建了4所“八一希望学校”,并赠送了一批电脑、书籍等教学用品;96169部队与梅江区西阳镇申渡村共建800亩生态公益林,在S223线长达2.3公里的山坡上种下了近十多万棵树苗;95147部队、76175部队、兴宁市人武部与兴宁市民政局结对共建,积极帮助兴宁市民政局修缮合水革命烈士纪念碑,使之建设成为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精神文明窗口等等。

市长谭君铁表示,当前梅州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既有“两大振兴政策”的强力支撑,又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州的全面帮扶,全市上下凝聚了加快振兴发展的强烈共识,希望驻梅部队一如既往地支持梅州各项事业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和谐红利,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和谐军政军民关系,为建设富庶美丽和谐幸福梅州而奋斗。 (文/文丽胜发杨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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