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渠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任祥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初,任祥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给自己和亲属提前分房;在本村发包小型工程时,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亲属承包。任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彭阳县古城镇田壕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奇虚报骗取扶贫发展项目资金问题。王建奇利用职务便利,在实施闽宁协作发展基金扶持到户项目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到户项目过程中,不通过会议研究,虚报骗取项目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归个人使用,共计2.5万元。王建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违纪资金被收缴。
3.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郝集村村干部贪污农业直补资金问题。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雷凯,召集村委班子成员王世文、伏兆雄、石万银、李永虎开会,虚报485.5亩粮食直补面积,5人占有粮食直补款,共计10万余元。2015年3月,5人已退还涉案款项。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责任编辑:任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