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38号)精神,落实全国褒扬纪念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摸清烈士纪念设施底数,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动态化信息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关于烈士纪念设施第二阶段数据采集校核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全省在第一阶段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校核工作的基础上,于12月4日全面启动第二阶段数据采集校核工作。截止12月25日,全省共采集数据110条,完成率100%,按既定目标按时成了烈士纪念设施第二阶段数据采集校核工作。
工作启动初期,由于新旧褒扬纪念管理系统的更替,系统运行不稳定,相关工作人员对新系统不熟悉且基层工作人员大部分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工作无人抓等问题,采集工作推动较为缓慢,为此,省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第二阶段数据采集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组织实施,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列出时间表,挂牌作战,将未纳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烈士纪念设施应采尽采,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内容全。《通知》明确了数据采集校核内容、校核方式、采集流程、时间安排等,包含了褒扬纪念系统使用说明及具体填报说明和主要指标解释等。同时,省厅明确两名专人负责联络此项工作,及时有效的与部里及平台工程师联系,随时帮助解决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厅业务部门采取每日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提供数据不实的市州及时提醒、督促、指导并纠正。全省各地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实地勘察走访等方式,克服人手缺乏、时间紧、任务重的重重困难,秉承上下齐心协力、不辞辛苦、勇挑重担的工作作风,加班加点、准确高效、认真细致的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各地通过此次数据采集校核工作,摸清了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按时保质的完成了退役军人事务部下达的工作任务,为第三阶段采集其他烈士纪念设施和全面校核比对积累了经验和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