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双拥共建 (拥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双拥共建 (拥军) 活动实施意见》 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 八日 贵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 双拥共建(拥军)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 神,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双拥工作,促进我市双拥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 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 型军政军民关系,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军(警)民参与双拥活动 的积极性,把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 力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 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国防和军队现 代化建设。 二、目的意义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是实践党的创新理论的 需要,是增强双拥工作群众和社会基础,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纵深推 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三创一办”工作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 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 发展,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主要原则 (一)自愿自主、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 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坚持自愿参与,量力而行,不搞硬性摊派、强迫命令。 (二)双赢互补,务实高效的原则。坚持精神文化建设为主,精神互助与物 质支持相结合的方向,找准军地双方互相支持的结合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项 工作,实现部队建设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1、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围绕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军人道德 规范》,把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 社会组织的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非 公有制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和官兵中培育讲信誉, 守信用, 以诚待人, 言而有信,
不侵犯他人利益,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良好品质,激发官兵、非公经济组织和社 会组织人员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 2、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文化。把提高文化素质作为军民共建的主要任务。 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国防教育,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 织、社会组织和部队的人才队伍建设。军地联合举办“军营一日”、 “企业一日” 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体育竞赛活动,丰富官兵、员工的文化生活,把部 队的优良传统融入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之中,培养员工遵章守 纪、团结合作、爱岗敬业精神。共建双方共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增强驻筑部队 官兵市场经济意识,拓展官兵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二)支持部队建设。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科技 拥军、法律拥军、文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建设,力所能及地帮助驻筑部队改善 训练、工作、生活条件,帮助官兵解决实际困难。 (三)开展公益活动。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公益事业活动与支持 国防建设结合起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帮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 问题。 (四)支持征兵优抚安置工作。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数量大、 就业岗位多的优势,主动为国家分忧,创造条件吸纳下岗伤残军人、退役士兵、 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并维护他们的基本权 益,帮助解决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激励非公有制经济组 织和社会组织青年职工踊跃参军,履行国防义务,大力支持征兵工作。 (五)开展群众性的基层创建活动。按照双拥共建工作“四有”标准,即有 健全的领导机构和联络员、有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有经常性的特色 活动, 有显著的共建成果的要求开展双拥工作。 围绕促进军地基层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创建部队基层先进单位、优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优秀社会组织活动。携手 搞好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环保措施,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由市双拥办牵头,设立由宣传、民政、工商、税 务、经贸、驻军政治部及工商联、工会、共青团、私营企业协会等组成的非公有 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双拥共建(拥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引导非公有制组织 和社会组织开展双拥工作,实施对双拥共建的组织领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 彰先进和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二)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双拥活动要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 实效。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关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双拥共建 (拥军) 工作领导小组, 确定分管负责人, 明确工作职责。 各项活动主题鲜明, 内容丰富, 形式多样, 参与广泛, 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 健全各项制度, 定期检查总结, 推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要结合评选“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双拥工 作先进个人”、“拥军模范”等活动,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士纳入 评选范围,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先进典型,通过召开报告会、巡回演 讲、举行新闻发布会、表彰会等形式,以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引路,营造军民共 建,团结互助的良好双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