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福州市委、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退役军人事务员专项补助政策,即给予村(社区)服务站每站每年2400元补助。这是福州市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五有”“全覆盖”基础上,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又一举措。
纵向到底,建强体系
福州市按“五有”标准(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914个,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其中,建成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244个,全省“五有”先进单位36个,全省百家红色服务站14个;2名基层服务站站长获评“全国百优站长”。
横向拓展,创新网络
在全省首创“邮政+军人”服务模式,建成福州邮政“军人驿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创立市、县、乡、村4级服务网络,一体服务保障现役、退役军人。成立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退役军人服务站,助力退役军人大学生就业创业。福清市、闽侯县、罗源县等地已建立3处高速公路军人驿站、军人服务点(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点)。目前,已与19家企事业单位签署拥军优属战略合作协议,逐步构建社会化拥军体系。
保障资金,强化队伍
福州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健全体系的同时,注重从人员选配、资金保障、业务培训等方面,建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队伍。为了增强工作队伍的稳定性,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员的责任心、凝聚力,市委、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退役军人事务员专项补助政策,即给予村(社区)服务站每站每年2400元补助。补助政策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建强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强化最后“100米”服务水平,不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