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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三举措”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2020-11-12 15:33:00来源:中国网

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关于加强贵州省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黔退役军人发[2019]7号)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圆满完成了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福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举措”强化退役军人接受安置工作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市人社局、市纪委、市教育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组织退役军人局(民政局)、编办、人社局、组织部等部门专题研究安置工作,将安置岗位计划的拟定、下达和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安置到位,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规范安置程序,确保安置公平公正。一做好接收,实行动态管理。在退役士兵接收报到之际,作好安置、培训、创业就业等政策宣传,鼓励他们转变思想观念,积极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同时,做好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库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对退役回乡的士兵实施接收、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二抓好岗前锻炼,提前进入角色。为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能更快、更好地转变角色,尽快适应社会发展,继续推行退役军人岗前锻炼制度。退役军人在待安置期间,到退役军人事务局跟班实习,便于提前适应工作节奏,安置到岗后能较快较好地进入工作角色。三规范程序,实行阳光安置。为严格落实安置规定,提升安置质量,依法保障待遇,科学制定安置计划、严格落实安置程序,实现“阳光”安置。通过实行召开安置会议、筹集安置岗位、下达岗位安置计划、出台安置方案、核定量化评分、组织岗位选择、下发安置文件、开出安置介绍信、移交档案的安置程序,确保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做到了公平公正,阳光透明。24名退役士兵分别安置到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事业工勤岗位工作。

拓宽安置渠道,落实优惠政。服务部队,积极拓宽安置渠道。我市根据《福泉市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对从我市应征的应届和往届大学生在退伍时享受优惠政策:服役期满退伍大学生按当年实际退伍人数50%的比例带指标进行公开招考招聘录用,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2016年以来共招聘13人到事业单位工作。(福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