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福泉市建立“五机制”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
建立优抚安置保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福泉市优抚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福泉市重点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等政策,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提供制度保证。2011以来,我市共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用于优抚、安置、慰问、医疗补(救)助、安居工程、创业等;老复员军人定补提高到13619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提高到6399元,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费达6万余元。
建立复退军人信访稳定机制。出台《福泉市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福泉市复退军人帮扶方案》和《福泉市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工作预案》,成立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访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和通报信访工作动态,对信访件实行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1年以来,我市共接待复退军人来信来访450人(次),化解矛盾449人(次),实现涉军群体上省、进京“零上访”。
建立解决合理诉求长效机制。坚持做到“五个上门”,即定时上门走访,生病上门看望,节日上门慰问,困难上门帮扶,纠纷上门调解,尽心竭力帮助退役军人及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在政策框架内灵活出台符合本地的优抚政策,做好对越参战退役人员的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在购买城乡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越参战退役人员。
建立复退军人创业帮扶机制。坚持抓好“双带”(即复退军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工作,每年注入资金20万元,以贷款贴息、小额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并发挥“双带”示范作用。三年来,我市已为37名复退军人发放创业基金贴息贷款56万元,先后树立复退军人“创业带富”典型17个,复退军人领头创办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3个,700余名退伍军人带领1万余名群众实现创业致富。
建立优抚氛围营造机制。通过给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烈属”、“光荣牌”、“光荣之家”,为优抚对象开设“道德讲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发放《公民道德故事书》、《福泉市双拥和国防教育读本》等,将优抚家庭培养成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带头人,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贵州福泉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