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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水务局“六个坚持”“六个结合”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2019-06-11 10:24:00来源:中国网
近年来,贵州省福泉市水务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始终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不动摇,统...

近年来,贵州省福泉市水务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始终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不动摇,统筹推进河湖管理系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探索出“六个坚持、六个结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河长制污水治理防治、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取得新进展,河(库)管理保护进入新阶段,实现了河长制见河长、全覆盖、无遗漏,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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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建章与立制相结合,健全河流管理新机制。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构建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市辖区河流的分布,制定并下发了《福泉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任务,目前,市、乡镇(街道)、村(居)河长制全部建立,为河长制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责任分工。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全面统筹”的原则,建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为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总河长”、市四家班子分别担任“市河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所经村委会主任担任“村河长”三级职能,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到位、落实到部门、细化到岗位,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职责分工到位,权责明确。同时,设立市“河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目前,全市18条河流、23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落实河长110名,其中市级20名、乡(镇)级18名、村级72名。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福泉市河长制职责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福泉市“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试行)》《福泉市河长制工作派工单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对各级河长职责主体、督办检查等相关内容进行再细化、再明确,实行挂图作战,强化倒逼机制,完善责任链,同时,专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沟通、问题督办三大机制,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四是制定考核机制。建立了《福泉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验收的“成绩单”。同时,将辖区内18条河流、23座水库责任单位纳入市级目标管理。

二、坚持巡查与督办相结合,创新河流管护新举措。一是履职尽责常态化。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认真履职,积极当好河流管理的“领队”,守好“责任田”,扎实开展巡河巡查工作,真正做到了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确保“河长制”顺利推进。自2019年以来,共组织河长巡河70余次,承办省级河长巡河2次、州级河长巡河6次,河长协调解决河流管护问题17件,河长巡河成效明显。二是督导检查多样化。市委、市政府多次对河长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审定方案、巡河调研、解决难题,形成了“头雁效应”、发挥示范作用。通过采取党委政府督办、人大代表专题询问、政协委员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监督河长履职、部门尽责和河长制管理保护情况,推动河长履职情况公开。自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人大会议专题询问3次,政协委员调研2次,联合市检察院、市督查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35次执法检查,配合省、州部门完成15次督查检查。三是问题整改台账化。坚持问题导向,对各级河长在开展巡河的过程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分别建立台账,采取“一问题、一清单、一整改”、动态管理的方式进行整改落实到位,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坚持政府与社会相结合,打造河长治理新格局。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河流治理,形成各方广泛参与的格局。一是坚持党政带动。全面落实省、州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创新河流管理体系,坚持双总河长“一把手”工程不动摇,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级河长靠前抓,成员单位配合抓,社会各方齐力抓,紧盯各级河长对应河流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初步形成了“总河长总体抓、河长办统筹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推动河长制工作走前列、作表率、树标杆。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部门联络沟通、工作动态、定期联系、信息发布、问题清单、问题整改、监督考核等机制,积极整合环保、财政、住建、农工、自然资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力量,构建治水圈,全面推进河长制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三是引导公众参与。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流的期盼作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依托,组织和发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老年服务队、志愿青年者、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河长制工作,让河长制工作成为人人参与的行动自觉。截止到目前,聘请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20名,巡河保洁员176名,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清河行动,参与300余人次,清理河段约90公里,有力地维护了河流健康。

四、坚持法治与联治相结合,构建河流管理新秩序。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实现“河长制”促进“河长治”的转变。一是加大源头治理。坚持从截污控源入手,全面开展入河道排污口封堵排查行动,完成了中央环保大督查和省委巡视福泉反馈问题的清单工作,新增2500方一体化污水收集处理设备,完成污水处理厂排口直排进入洒金谷的治理,金山污水总磷超标近期达标。二是加大河湖清理。投入资金15万元集中对沙河、石板河等流域定期开展河岸垃圾、杂草、河面漂浮物等进行清理,并对城区污水直排、溢流、重点企业排污等问题进行拉网式巡查,有效避免了垃圾流入河道。三是加大执法力度。配合公安、环保、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扎实开展河口管理综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开展日常执法35次,发现并制止各类河流违法行为12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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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探索与创新相结合,实施河流治理新作为。一是建立河流名录。全面摸清河(库)底数,并按照省州统一要求制作了河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完成了全市辖区18条流公示牌更新、更换。二是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对全市辖区内鱼梁河、浪波河、蛤蚌河等18条重点中小河流、市级管理的高车水库、虾子水库、陡河水库等23座小型水库全部纳入“一河一策”管理,明确了每条河(库)流治理保护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前,完成州级6本,市级12本,乡镇级编制即将完成。三是开展入水口排查。对全市河流入河排水口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动态。目前,已查明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3个,其中已运行9个,在建4个。四是推进河流划界。配合省、州部门完成了重安江与瓮安河划界工作,启动了我市50%河流保护划界工作。

六、坚持培训与宣传相结合,营造河流管理新气象。一是积极参加多层次培训。组织参加了省、州举办重安江流域主干流实施河长APP巡河管控培训,同时开展市、乡镇(街道)、村(居)巡河员培训辅导,培训60人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和积极性和责任感。并结合省州要求组织开展“6.18河长大巡河”生态日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福泉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