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固原市检察院了解到,为积极构建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干部履职监督、群众利益维护的预防监督机制,固原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扶贫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同步预防监督的意见》,以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确保扶贫攻坚计划全面落实。
根据意见,在扶贫攻坚战中,固原市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好职责,对扶贫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将依职权适时对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进行同步监督;对通过预防调查发现不规范的问题,将提出预防建议、督促整改落实,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固原市检察院还将进行预防警示教育宣讲,教育广大干部廉洁履职,保障扶贫等重大建设项目的规范合法高效运行。
意见要求,固原市发改委、财政、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监督,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等工作;对项目的编制、立项、资金管理等阶段性工作,要及时向检察机关抄送相关工作资料,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预防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对招标代理机构、竞标企业公司的资质、诚实守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未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或虽有查询告知函但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公司,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记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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