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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首届大理州退役军人美术书法(篆刻)作品展报名开始

2020-05-30 15:42:00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激发退役军人文化创新活力,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

为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激发退役军人文化创新活力,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展示退役军人的文化素养和艺术风采,继承传统文化艺术瑰宝,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大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大理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首届大理州退役军人美术书法(篆刻)作品展。

名称和主题

活动名称
首届大理州退役军人美术书法(篆刻)作品展

活动主题
永系军魂  再创辉煌

征稿要求

征稿对象

大理州退役军人(含军休人员、军转干部)、其他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均可结合实际投稿。

内容要求

作品以展示退役军人风采、退役军人精神面貌、军旅文化为主题,坚持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以美术、书法(篆刻)为主要载体,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突出退役军人的家国情怀,同时展现大理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神奇美丽的自然风光、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突出时代性、人民性,倡导现实题材创作。

其它要求

1. 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因参展作品发生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 对有害公序良俗及其他不符合本次参评要求的作品,一律不能参评参展。

活动步骤

举办展览

经过评选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0日,活动组委会将评选出的参展作品约120件,在州委州政府“八一”座谈会上进行展示,主办方还将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在部分县市进行作品巡回展出。

作者待遇

1. 按美术、书法(篆刻)类作品分别评选参展作品,参展作品数量由主办方根据报名情况和作品质量确定。

2. 参展作品作者将获“入展证书”和《作品集》一本。

3. 所有参展作品均可作为加入州及相关文艺家协会会员的入会条件之一。

作品要求

美术作品

1. 必须为原创,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均可投稿。

2. 作品尺寸(画心)不大于180cmx90cm、不小于35cm×35cm。

书法、篆刻作品

1.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不大于6尺整纸,不小于4尺整纸,条幅作品不超过4条(每件),全张或斗方、条幅皆可,一律竖式、不收横屏。凡非宣纸创作或用宿墨创作的国画、书法作品,因不宜装裱,请勿投稿。

2. 篆刻作品收印屏,印蜕数量6-10方,阴刻阳刻方数相当,不少于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宣纸上,自行题签、释文。

3. 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收手卷、长卷、册页和扇面作品,不收硬笔书法作品。

其它要求

1. 作品(含美术、书法、篆刻作品)每人投稿共计不超过两件。

2. 入选参展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不再支付任何稿酬,但不得使用作品参加商业活动。如主办方对参展作品进行收藏,原则上应支付相应稿酬,也可遵循作者意愿退回参展作品;主办方不收藏的作品全部退回作者。

3. 美术、书法(篆刻)作品均需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投稿要求

投稿时间

请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作品发至投稿邮箱

报送要求

1. 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作品的高清图片(JPG格式,不小于3MB,不大于10MB),图片文件名注明投稿单位名称、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并填写“登记表”,以方便联系或出版“作品集”时标注作者资讯。

2. 所有作品只能报送一幅完整照片,不得附作品局部照片。

3. 州级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及以上协会会员作品、评委作品直接入展。

4. 投稿参评作品在寄送过程中损坏、遗失的,后果由投稿报送方自行承担。

5.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登记表

投稿方式

投稿请将作品登记表与参评美术、书法(篆刻)作品一同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邮箱,确定入选参展后,由组委会另行通知投稿单位报送其作品原件。

投稿邮箱:dlsjtj999@163.com

咨询电话:0872-2361189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大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理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大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大理州书法家协会

大理州美术家协会

大理州当代书画篆刻创作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