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大理州公安消防支队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大局来推动,紧紧围绕“平安大理、法治消防、铁军队伍”三大建设,不断提高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实现了全州火灾形势和队伍管理的“双稳定”,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全州各族人民群众的“双满意”,支队也被大理州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持续开展“平安大理·消防安全县(市)”创建活动。支队始终坚持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连续抓、接力建,全州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一是不断深化社会火灾防控工作,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重点(中心)小城镇和普通乡镇编制了消防专业规划;积极推进“零火灾”乡镇、社区、村寨建设和“乡乡、村村有消防队”工程,全州农村房屋火灾保险覆盖率达到99%;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联合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农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二是不断推进消防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多警联动的消防监督管理格局,推行“保消一体”工作模式,实施派出所消防工作“1+1+1”的警务模式;创新推出了服务大理经济社会发展的四条举措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红名单制度”等便民利民措施,消防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三是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执法全过程阳光公开,对办结案件实行“每案回访”,对群众满意率低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责任倒查。
二、充分尊重驻地少数民族习俗,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坚持把少数民族风俗植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具有民族特色、便于群众接受的消防宣传教育模式。一是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联合宣传、教育等8部门制定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针对区域特点,增加“进寺庙、进农村”活动,聘请高僧、民族名人为志愿消防宣传员、白族消防形象大使;将消防知识翻译成民族文字,依托民族骨干、民间艺人组成消防宣传小组,编排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进村入户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二是拓展消防宣传渠道,创建“两刊两网”,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单位传递消防资讯;在主流媒体和网络开设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在商业广告电子屏中插播消防公益宣传标语;在山乡村寨、街头设置永久性消防宣传牌350块、消防宣传标语2000余条;与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合作建立消防短信发布平台,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温馨提示,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消防宣传力量,招募2千余名少数民族消防志愿者,在各民族节庆活动期间参与服务活动,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最大限度延伸消防宣传触角,形成全民消防的良好格局。
三、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队全面深化打造消防铁军活动,以推进消防信息化、作战规范化、管理正规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一是强化专业化建设和实战化训练。先后组建灭火抢险救援和化学事故救援攻坚组22支,针对地震灾害、道路交通事故、山岳事故、水域事故成立了4支专业救援队伍。二是强化战勤保障能力建设。着眼于体系化建设和全方位保障,按照“立足大理,辐射滇西10小时应急救援圈”的目标,将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大应急”核心体系来推进。三是强化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消防规划,不断推动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发展。2009年以来,支队共参加灭火救援战斗4351次,出动消防车7411辆次,警力35741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527人,疏散被困人员21238人,抢救财产价值4.33亿元,受到了公安部郭声琨部长、刘金国副部长,省政府尹建业副省长等领导的褒奖。
四、深化双拥共建工作,推动警民关系和谐发展。支队不断强化官兵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坚持组织官兵开展“大走访”、“四群”教育、学习雷锋、警民共建等拥政爱民活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积极参与地方“洱海保护月行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为驻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广泛开展“献爱心”捐资助学活动,先后与大理市乌栖完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十余所中小学结成共建对子,共计为149名贫困学生捐款20万余元;坚持每年组织官兵参加义务献血活动,累计献血8万余毫升;主动协助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军训活动,消防站对外开放1630余次;在四川汶川、云南普洱、姚安、洱源、鲁甸地震及抗旱救灾工作中,支队官兵先后捐款捐物价值36万余元,缴纳特殊党费10余万元,捐资9万元修建30个“希望水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