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异地可用 跨省选址注册不为置业愁
2015-01-05 09:43:15   来源:人民网

2014年最后一天北京市管公积金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调整为120万。

2014年最后一天北京市管公积金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调整为120万。新政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新政中有一条关于异地缴纳公积金的条款:“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可以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经审核确认属实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表明即使在北京缴存公积金时间不足,但是在外地缴存过公积金的也可以合并计算。这对于在外地工作并缴存公积金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住房、交通、户口等一系列问题往往是企业在选址时考虑到职工就业所考虑的问题。而住房问题往往影响职工选择异地的工作。而此次公积金新政的实施,则消除了企业在选址时为职工考虑置业的问题。即使在外地工作缴存公积金回京置业未满缴存时间也可累计计算。

企业在异地选址少了一重担心,也可以多看一下周边的园区。

(责任编辑:刘春梅)

相关热词搜索:新政 公积金 异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