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统计局长谈公车改革:车补不要当成“收入”
2015-01-06 15:28:13   来源:人民网

车改如何避免变相成为新增福利?叶青认为,第一,数额不能太高,第二,不能当成收入。

人民网北京1月6日电 (刘融) 2014年底中央机关单位车改大部分落实到位,取消公务配车,拿到了车补,车改落实是否已基本完成?今日,湖北统计局局长叶青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他为当前中央机关单位的落实情况评85分,“中央车改做了很多具体、细化的事情,让2015年地方的车改比较顺利的进行,但今年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叶青说,司机怎么办?停用的公车怎么办?这是2015年消化期的一个任务。车改如何避免变相成为新增福利?叶青认为,第一,数额不能太高,第二,不能当成收入。

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都有不同的公务出行需求,如何结合实际设定补贴标准?叶青分析称,这次中央的车改方案比较明确,就是分成三本,而且不分正副,只有1300、800、500,连正副都不分。所以,就是采取一种最大的简化的方式。这只是中央机关的,因为中央机关的工作比较单一,地方就不太一样了,到了省级、市级,可能有一些比较更频繁的公务的出行。对地方来说,补贴的总量会增加30%,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加50%。叶青说,这个量就比较大,比中央机关的同级别的官员会高30%。这也是考虑到地方的出行可能比较多,再加上各地的公共交通不如北京那么发达。

叶青说,根据2013年11月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里面的规定,地方车改可以根据出行的次数的多少对车改的金额进行一些调整,这个调整可能发生在地方省直机关或者市直机关。这种调整在条例里面也已讲得很清楚,我的理解就是把车补分成三类,有一部分处长可能处于一种平均数,在一个单位里面,有的处长会出行比较频繁,可能会加10%的车补,另外还有三分之一的处长坐办公室比较多的,他们是不是减少10%,把这个减少的钱给出行比较多的处长。

车改如何避免变相成为新增福利?

叶青: 数额不能太高;不能当成收入

叶青认为,第一,数额不能太高,数额高了,超过一个月公务出行的成本,就不对了。第二,不要把车补看作是一种收入。如果看作是你的收入,放在口袋里不拿出来用。发的车补,名字叫改革性的补贴。原来你公务出行可能单位会派车给你去,现在没有车不派了,你自己想办法,可能要花一点钱,我们就是弥补这种公务出行的成本。这个钱虽然进了他的工资条,但是要把它拿出来用的,条例上也讲了,不能以任何的理由去不作为。 

对于数量庞大的司勤人员怎样妥善安置,贫困地区的车改成本谁来分担?

叶青建议妥善安置工作时间长的临时聘用司机

叶青说,公车改革首先对司机进行分类处理的方式。现在的司机可能分成两个大类,一类就是有编制的,单位比较老的司机,所谓的公勤人员,对他们采用比较优惠的措施,就是你自己可以做比较多的选择,比如提前退休,买断工龄。再一个,愿意转岗,到后勤部门去工作的人,可能再干几年退休了,这个也可以。国家可能愿意做出比较大的财政上的负担,来解决这一部分的司机的问题。另外一类司机就是属于从劳务市场上聘任的。一年聘一次,也按规定给你交五保一金,所以,这一部分开始车改了就不能再聘了,因为车都没了。

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临时聘任的这些司机里面,有一部分可能工作的时间很长,可能会达到10年,又没有编制。对这一部分司机,建议采取一些妥善的措施。比如有的人还可以继续开车,比如说,还会有一把手实务保障车、执法车、机要通讯用车。每个单位还会有几辆车,像这些工作时间长的,临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这些岗位上继续工作。现在只能采取这个方式,因为这个量是很大的,从全国来说,有可能是80万或者100万。下一步国有企业怎么办,事业单位怎么办,这些都会在未来几年有所思考。

(责任编辑:刘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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