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 2016年1月4日起,西安市将对全市企业2016年到达正常退休年龄的职工和从事特殊工种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的职工进行退休预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休申报,对于因不按时申报而影响职工退休待遇的,由企业负责。
预报时,企业需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人社部门进行申报。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相关表格(样式)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xahrss.gov.cn)下载。
单位在对2016年度,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进行申报时,需要对其从事的特殊工种名称及从事时间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接受监督。预报审核通过后,职工在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和正常退休年龄之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选定一个满周岁的年龄申请退休。
根据规定,各单位应在预报时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退休申报。对于因不按时申报而影响职工退休待遇的,由企业负责。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展本区县企业退休预报工作。
退休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预约登记(电话:82282941),统一安排预审。
预报市级以上单位退休预报办理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3月18日,每周一、二、四、五。
地点: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5楼第一会议室(建工路28A号)
(责任编辑:任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