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能多贷了 账户余额15倍提高至18倍
2015-06-04 09:11:08   来源:陕西传媒网

6月10日起,西安地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将放宽,由原先账户余额的15倍放大到18倍。与此同时,为简化审批,管理部门将适当放开收入判定标准

昨日(6月10日),记者从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10日起,西安地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将放宽,由原先账户余额的15倍放大到18倍。与此同时,为简化审批,管理部门将适当放开收入判定标准,缴存基数超过一万元(含)且半年内公积金缴存情况正常的职工,无需再提供完税证明。

记者在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看到,不少人前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一些市民表示对即将从本月10号起实行的贷款额度放宽政策已经有所了解,并表示从自身角度来说,这样的政策为买房提供了不少便利。

记者了解到,这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是由原先账户余额的15倍扩大到18倍。即: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如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部分不参与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借款人缴存时间大于等于6个月,小于等于36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借款人缴存时间大于等36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公基金余额较少的缴存职工,在贷款额度上也有所放大,以前余额在5000以下的,由原来的20万调整到25万,余额在五千到一万的,由以前的25万调整至30万,余额在一万至两万之间的,由以前的30万调整至35万。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原先的30%下降到20%,使客户的贷款额度有所上升,因此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所放宽。另外,目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方面,租赁房屋、城镇低保待遇等情况提供有效证明也可进行公积金提取。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对于大病、低保包括退休都可以进行提取,这次还新增了租房也可以进行提取。

(责任编辑:任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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