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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以推酒为名诈骗80余万获刑七年半
2015-08-31 11:33:13   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8月26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冒充安徽经济报社记者,与某有限公司签订销售金种子白酒的协议,从该公司骗取价值808776元的种子酒,后李某拒不还酒也不支付

8月26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冒充安徽经济报社记者,与某有限公司签订销售金种子白酒的协议,从该公司骗取价值808776元的种子酒,后李某拒不还酒也不支付酒款,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被凤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2012年7月的一天,被害人安徽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张某在合肥参加食品安全会议时,认识了自称是安徽经济报社记者的被告人李某,李某自称其可以利用记者的身份帮其公司推销酒水,但公司要给其提成。张某听说被告人李某是记者,而且还认识凤台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可以帮忙销售自己公司经营的金种子系列高端白酒,就兴冲冲的与其签订了一份销售合作协议,并约定在收到货物后的两个月付款给张某的公司。后张某分四次将1300件徽蕴金种子白酒拉到被告人李某指定的地点。两个月后,该经理张某向被告人李某催要酒款,但被告人李某一直以种种借口拒不支付酒款。要不到酒款后,张某就找李某要求其将种子酒退还公司,但李某却“一赖到底”,拒不退还。无奈之下,该经理直接找到在送酒单上签字的人,后经多次协商共计退回583件白酒。经法院开庭查明,其中的500件金种子酒被李某用于抵掉其之前从天蕴商贸公司拉走的370件醉三秋酒的酒款,公安机关从天蕴商贸查扣的100件白酒法院已予以退还,其余的酒款被李某用于归还赌博债务及日常消费,所剩无几。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采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80877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因其曾因犯合同诈骗罪于199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系有犯罪前科依法酌情从重处罚,综上对被告人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另有617件白酒予以追缴后将退还张某公司。(李旭东 严翠 耿文娟)

(责任编辑:盛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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