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高某为讨要补偿款信访三年未果,听从劝说,一纸诉状诉至法院。在凤台县人民法院顾桥法庭法官的努力下,高某很快拿到了拖欠三年的补偿款。
高某于1993年土地调整时分得“老坟地”一亩,并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2年因凤台县桂福新区搬迁安置项目征用该地块,高某应得征收补偿款共32719.10元。因该宗地原为同村村民桂某所有,于1993年分地时调给高某。在高某领取补偿款时,桂某也要求领取。经协商,由高某支付桂某部分补偿,桂某放弃领取补偿款。后高某反悔,不愿补偿桂某。桂某则扬言若社区将补偿款发放给高某,自己就死在社区,后社区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因桂某已年过八旬,又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革命,社区因此将该补偿款一直存放在社区账户之内,未向高某发放。高某一直在合肥做清洁工,为了讨回补偿款,高某一边工作一边到省信访局反映情况。信访接待人员屡次告知高某要用法律武器维权,高某就是不听,反认为省信访局不为他解决问题,坚持信访长达三年之久。
信访时间长了,高某对用信访解决问题感到无望。遂听从信访接待人员的建议,一纸诉状将社区告上法庭。法院审理此案时,桂某意见极大,多次到法院鸣冤,表示该地块原为其所有,补偿款应该由其领取。考虑到桂某情况特殊,承办法官多方奔走,向桂某释明法理,劝导桂某放弃,不要做傻事,但老人执拗的很,就是听不进去。为了做桂某的工作,法官多次上门拜访,主动和桂某拉家常,聆听老人描述自己当年在朝鲜战场上出生入死的场景。每次提起当年,桂某都十分兴奋,法官则仔细聆听,没有丝毫的不耐烦。终于,法官的真诚打动了桂某。桂某说自己老了,不能再像当年一样了,总觉得自己不受重视了,没想到法官为了自己这么一个糟老头子多次上门,自己算是想明白了,不会再去和高某争什么了。
于是,高某和社区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社区很快将补偿款发放给了高某。看着手中的补偿款,高某激动万分。(万其明 葛鹏 耿文娟)
(责任编辑:盛玉喜)